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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何法律后果

发布者:青岛婚介   发布时间: 2015-07-18 14:14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何法律后果?
《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首先.当夫妻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行为,晃一方诉请离婚时调解无效的,可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其次,因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